上市公司的對外擔保制度指什么
答案: 上市公司的對外擔保制度: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制度主要見于《公司法》、《擔保法》、《關于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以及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一、核心法律條款綜合上述相關法律法規,其核心適用條款可歸納總結如下:1、【擔保對象】上市公司不得為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2、【審批權限】上市公司對外提供擔保要么董事會決議,要么股東大會決議。無論上交所上市公司還是深交所上市公司,下列對外擔保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傤~,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2)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3)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4)連續十二個月內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5)連續十二個月內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且絕對金額超過5000萬元;6)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對外擔保。董事會審議擔保事項時,應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原規定全體董事2/3,現在改為了出席董事會會議的2/3)審議同意。股東大會審議前款第(四)項擔保事項時,應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3、【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章程當中必須對對外擔保的審議權限、程序、與之相關的責任追究制度及被擔保對象的資信標準作出明確規定。4、【反擔?!可鲜泄緦ν馓峁?,應當要求被擔保方提供反擔保措施,且反擔保的提供方應當具有實際承擔能力。5、【回避表決制度】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對擔保事項做出決議時,與該擔保事項有利害關系的股東或者董事應當回避表決。6、【合同簽署】擔保合同必須為書面合同(目前司法實踐下,多數非書面擔保合同一般無效);未經公司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通過,董事、經理、其他管理人員以及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簽訂擔保合同,擅自越權簽訂擔保合同,對上市公司造成損害的,上市公司應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7、 【信息披露】:1)與對外擔保相關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議應當公告;披露的內容包括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截止信息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傤~、上市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總額。2)當被擔保對象面臨償債風險時,也應及時披露,主要指被擔保對象超過規定還款期限15日未還款、清算、破產及其他嚴重影響還款能力的情形。3)上市公司為債務人履行擔保義務后,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向債務人追償,并將追償情況及時披露。8、【對控股子公司的擔?!可鲜泄緦毓勺庸镜膿K阕鲗ν鈸?;但反之不算。9、【獨董意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在年度報告中,對上市公司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情況、執行相關規定情況進行專項說明,并發表獨立意見。10、 【母子一體】子公司對外提供擔保適用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的相關規定。二、 信息披露要點:上市公司作出對外擔保的決議后,應當對相關信息進行公告,主要信息披露要點應遵守交易所《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公告格式指引》的相關規定。
提問者:四川成功起點商務服務有限公司 / 1次瀏覽 / 2021-09-13
我要回答